【信息时间:2025-12-25 阅读次数: 】
关于公开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案例的公告
为打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惩戒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各类招投标经营主体依法参与招投标活动,现将2024年以来发现查处的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案例一:违规选派招标人代表案例
哈尔滨市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检测和验收项目于2024年4月22日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派两名退休职工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经行政监督部门县农业农村局核查,发现两名招标人代表为招标代理机构非正式在职人员,不符合省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招标人代表管理的通知》中招标人代表资格条件“1.原则上应为招标人本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在职人员”要求。
案例二:违规选派招标人代表案例
哈尔滨市某气象站业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于2024年12月18日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选派两名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活动,经行政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气象局对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两名招标人代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发现两人不是黑龙江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只能构成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违反了《关于加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中招标人代表管理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八十一条规定。
案例三:项目串通投标案例
哈尔滨市某区供热有限公司改造项目于2025年6月13日在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在评审过程中,通过评标系统的清标检测数据发现,山东某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某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家单位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
案例四:项目弄虚作假案例
哈尔滨市某县交通水毁修复重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中标公示,确定黑龙江省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为曹某。经行政监督部门县交通运输局核查,项目建设过程中,黑龙江省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频繁变更项目经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加强自律和内部管理,诚实守信,为全市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